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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宜春1054户企业拟列入“黑名单”!出公告了

宜春发布 2020-09-19


公司要被列入“黑名单”了

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愿看到的

刚刚

小布从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截至2019年4月17日

宜春市有1054户企业(详细名单见文末)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满3年

如不及时申请移出

将于近期被列入“黑名单”!



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http://jx.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履行补报年报和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义务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


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

后果有多严重?

来看!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其生产经营行为将受到以下限制

1. 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2. 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被列入黑名单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的,有关企业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 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4. 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5. 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两代表一委员”参选资格、“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予以限制或禁入。


总而言之

要重视企业信用

前方预警!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054户企业

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告


鉴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后果,从服务宜春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尚在生产经营的应当立即补报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已经停业不再生产经营的企业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立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企业如不立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不申请办结注销登记,将被依法列入“黑名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7206071、7206072

袁州区市场监管局:3273916

丰城市市场监管局:7159163

樟树市市场监管局:7345212

高安市市场监管局:5287602

靖安县市场监管局:4662172

奉新县市场监管局:4618221

上高县市场监管局:2511683

宜丰县市场监管局:2753393

铜鼓县市场监管局: 8711127

万载县市场监管局: 8827500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17日



宜春市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以上企业目前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要及时纠正并移出哦

不然

进入“黑名单”就不能随意移出了!


来源:夏艳 记者章芳

编审:彭晓英、谢芳芳

编辑:章芳

小布想和你交朋友,微信号:zhangfang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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